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十三五规划宣传栏
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宣传册
2016-10-10
一、学院基本情况
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肇始于1905年的广东法政学堂,历史悠久。法学大家史尚宽、周鲠生、杨兆龙、曾昭琼等曾在我院任教。1979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复办法律学系,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著名法学家端木正教授出任首任系主任。1993年7月,法律学系与社会学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以及人口研究所共同组成法政学院。2001年9月,中山大学撤销法政学院,以法律学系为基础建立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法学学科是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国首个立法学二级学科博士点。人才培养方面,本科生实行导师制和实践教学,研究生实行分类培养和校内外双导师制,取得较大成绩,目前有教育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部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和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学院的特色与优势主要体现为:以国际法、民商法、法律文化研究为学术龙头,以港澳法律、地方立法研究和诊所法律教育为特色,以立法学和环境法学为新兴发展方向。
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现有专职专业教师52人,其中教授21人(40%),副教授26人(50%),讲师5人(10%),46人拥有博士学位(88%)。其中入选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入选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省级、校级)11人。除专职老师以外,学院还聘请了39位国内外知名学术专家、学者型高层领导等担任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兼职研究员,聘请了67位实务部门的杰出法律实践者担任兼职研究生导师。
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有法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设有6个专业方向)和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设有9个专业方向),并拥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2年和2012年刑法学课程均为广东省精品课程,2004年法学专业成为为广东省名牌专业,2004年诉讼法学成为广东省重点学科,2007年法理学成为广东省重点学科,2010年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成为广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我院是全国首个设立立法学专业的高校,立法学博士点已于2015年6月在中山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上获得审议通过并上报教育部备案。
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现有学生1832人,其中全日制学生1452人,含本科生917人、硕士研究生508人、博士研究生27人,另有在职法律硕士380人。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理论与实践并重,学生在“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比赛”、“广东省模拟法庭比赛”等国家级、省级竞赛中均表现优异,屡获佳绩。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宽口径的培养模式造就了学生的多元化发展,每年有50%以上的学生进入国内外一流高校或本学院攻读更高的学位,近年学生到国外和港澳地区深造、就业的比例不断攀升;毕业生主要流向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构、大中型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就业层次较高,就业行业分布广泛。
二、工作目标
在 “十三五”期间,我院将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努力提高学科发展水平,以面向学术前沿、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指导思想,树立“三大”建设(大平台、大团队、大项目)的基本思路,引进一批“帅才”,组织大团队,组建大平台,争取大项目,尽快提升我院的学科水平,力争在教育部下一轮一级学科水平评估中有较大进步。
三、主要任务
(一)学科建设
重点建设的学科方向:“一带一路”重大法律问题研究、立法学研究、环境保护法律机制研究。加强大平台、大团队和大项目的建设,同时,将地方立法、海洋法建设成为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的两大特色,争取第五轮学科水平评估能有较大的进步。
(二)人才培养
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优秀法律职业人才。
扩大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在全国、港澳台乃至国际的影响力,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学院的本科、硕士和博士,硕士考录比和博士考录比都争取提高到6:1。
加强教学运行管理与质量监控,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教师申报国家级规划教材与精品教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争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广东省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国家级规划教材与精品课程1项。
鼓励学院学生参加国际、国家级竞赛,争取获得竞赛大奖5项;鼓励学院学生积极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多出高质量的学术成果,争取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作主题发言的人数达到8人,发表高水平论文19篇(其中研究生15篇、本科生4篇)。
(三)科学研究
加强科研机构建设,争取新增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新增省部级研究中心/智库/基地1个。
鼓励学院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通过组织交流会、院内专家建议等环节提高申报成功率。争取新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立项3项,批准经费240万元;新增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或发展报告项目立项2项,批准经费120万元;新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批准经费70万元;新增其他重大科研项目立项4项,批准经费200万元。科研项目总立项数达到325项,到账总经费达到4000万元,人均科研经费达到每年13万元/人。
鼓励学院教师多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争取在本学科领域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新增260篇,出版优秀专著新增19部,提交有影响力的决策咨询报告新增6项。积极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项,争取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或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2项、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一等奖3项。
鼓励学院教师多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争取参加国际重要学术会议并做特邀报告10场,与海外学者合作发表高水平论文7篇,国际学术任职5项。学院主办或承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5场、高水平国内学术会议5场。
(四)师资队伍
大力引进人才,提高师资队伍水平。争取引进人才26人(其中引进高层次人才7人),专任教师人数达到80人;聘任外籍教师达到4人;聘任专职科研人员人数达到22人;科研博士后在站人数达到10人。
鼓励学院教师积极申报各类人才项目,争取成功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长江学者青年学者”2人;“千人计划”(长期项目)1人;“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其他人才1人;广东省级杰出人才(如“广东特支计划”等)4人。
四、工作进展和成效
(一)学科建设
1.申请增设二级学科博士点(含硕士点),工作进展顺利。
为适应国家法治建设、地方立法改革和立法人才培养的需要,我院于2015年申请增设目录外立法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含硕士点),经学校批准并报送教育部备案。2016年1月,收到教育部同意备案函。由此,我院已成为全国第一个设有立法学二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的单位,培养方案已确定,现已启动招生。
2.凝炼学科方向,把握学科主流,支持学校“三大”建设。
确定重点发展的一级学科的学科方向为:“一带一路”重大法律问题研究、立法学研究、环境保护法律机制研究,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专业教师,组建科研大团队,建设科研大平台,积极支持学校“三大”建设。
(二)队伍建设
1.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培育工作取得进展
2015年通过“百人计划二期”紧缺人才类学科带头人项目,引进知识产权领域海内外知名学者李扬教授,推动中山大学知识产权法学科的发展。我院注重现有教师队伍的培养,2015年度2位讲师晋升副教授,2016年上半年3位讲师晋升副教授。2015年6月周林彬教授入选 “广东特支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杨彪副教授入选 “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文化英才。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进展顺利,我院2名教师前往法院、检察院挂职,2名法律实务部门干部前来学院兼职任教,收效显著。
2.人事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我院制定了《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教师职务聘任教授会议议事规则》和《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投票规则》,确定了教授、副教授职务聘任工作开展的时间以及对教授职务申请者国(境)外研修经历的要求等制度规则,健全我院教师职务聘任工作规程。
3.博士后工作取得进展。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以来,学院积极对外宣传,择优遴选进站人员。进站博士后达到7人,博士后人员均来源于985、211高校或海外知名高校,综合素质较高。
4.建立了学院专职科研系列人员队伍。学院共申请设置了专职科研系列岗位13个,现已招聘入职专职科研人员8人。学院引进的专职科研系列人员均为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获得者,具备较好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能。
(三)人才培养
我院努力探索新时期法学教育的新要求和新规律,寻找合乎法学内在本质又有鲜明的中大特色的法学教育模式,于本年度开展了以下特色工作:
1.本科教学
本科教学资源及成果概况:
1) “958”高校中唯一的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山大学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部)
2) 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中央政法委)
3) 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中山大学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教育部)
4) 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法学(教育部)
5) 广东省特色专业——法学
6) 广东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验区
7) 广东省精品资源共享课——刑事诉讼法原理、刑法学
8) 第七届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9) 广东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10) 广东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法学
我院对本科生施行分类个性化培养:
1) 普通法全英教学实验班(每届50-100人)
2) 中山大学博雅教育计划(每届20-30人)
3) 卓越法政人才培养计划(每届20-30人)
4) 自2015级开始实施全程导师制
国际化办学:
除各类校级境外交流项目外,院级境外交换生项目包括: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台湾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日本大阪经济法科大学、台湾东吴大学,等等。其中,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和日本大阪经济法科大学为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在校本科生中,具有海外交流学习经历的本科生有119人,占本专业在校生总人数的13%。
2.研究生教学
我院针对不同专业研究生的特点和培养目标的定位,优化课程体系设置,建立了特色鲜明的分类培养模式。同时,努力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通过举办招生宣讲会吸引优质生源报考我院,取得良好的效果,优质生源位居学校前列。聘请了法律实务部门的杰出法律实践者担任兼职研究生导师,取得很好的效果,提升了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实践教学的整体水平。为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我院开设了多门实践课程,并在广东省内建立了多家教学实习基地,目前已增至40多家。开展多层次的继续教育项目,积极拓展高级法律培训业务,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3.实验教学
我院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继续发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影响力与示范作用,在课程建设、教学平台、学科竞赛、人才培养等方面助力法学学科的发展。《刑事诉讼法》、《刑法学》等省级精品课程、《刑事诉讼法》中山大学慕课课程等均顺利建设。继续深入建设“一校三区”互联互通的法学实验教学系统,紧密联系法医学专业进行跨专业合作。师生参加2015年第三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赛前研讨会及正式比赛,取得了优良成绩。继续着力探索创新型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与路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已顺利结项,《高校法学实验教学评价改革研究》将于近期结项。
(四)科学研究
1.继续加强科研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科研水平。
2015年5月,成立中山大学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心,作为新型法治核心智库入选首批“广东省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同时,成立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自由贸易区法律研究中心。另外,我院第一批启动学校的“三大”建设申报。经学校批准,2016年4月正式成立“中国立法研究”大平台(负责人:黄瑶教授),平台内设4个大团队,分别为:法治政府与地方立法研究团队(负责人:刘恒教授)、中国民法典编纂与商事立法研究团队(负责人:于海涌教授、周林彬教授)、环境立法研究团队(负责人:李挚萍教授)、司法体制改革系列立法决策支持系统研究团队(负责人:杨建广教授)。大平台与平台内团队运作至今,已出版学术专著1本(于海涌《中国民法典草案立法建议》,法律出版社2016年4月),承办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并将于2016年11月承办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年会、2016年12月承办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年会等,从而提高学院在学术界的影响力。
2. 鼓励学院教师积极申报省部级及国家级科研项目,通过组织交流会、院内专家建议等环节提高申报成功率。
2015年至今,我院科研项目新增立项86项,批准经费共计1120.8万元,师均科研经费达到12.6万元/年。新增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9项,其中重大项目1项(批准经费80万元)、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1项、后期资助项目2项、青年项目4项;新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新增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立项2项,其中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各1项。详见下表:
项目类别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名称 |
批准号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
郭天武 |
“占中”后香港国家安全立法问题研究 |
15ZDA036 |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
李挚萍 |
环境修复司法制度研究 |
16AFX020 |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
罗剑雯 |
海牙《国际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公约》研究 |
16AFX020 |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
庄劲 |
刑法上结果归责的基本路径研究 |
15FFX029 |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
巢志雄 |
诉权概念史 |
16FFX034 |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 |
王欢欢 |
土壤污染治理责任研究孙莹 |
16CFX053 |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 |
董淳锷 |
经济法实施的激励机制研究 |
16CFX057 |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 |
孙莹 |
中国人大议事规则研究 |
15CFX014 |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 |
黄泽萱 |
风险行政法视角下的行政决策研究 |
16CFX018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韩光明 |
科学基金负责任研究行为制度研究 |
L1624009 |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 |
蔡彦敏 |
虚假诉讼防控机制实证研究 |
16YJA820001 |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项目 |
丁建峰 |
博弈论与社会选择视角下的过程偏好与程序公正 |
15YJCZH030 |
3. 鼓励学院教师多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申报高质量的科研奖项,多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
学院教师科研成果获得广东省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2项:二等奖,李挚萍,环境修复法律制度探析,载《法学评论》2013年第2期;三等奖,谢进杰,如何对待嫌疑人与被告人——建国以来围绕“无罪推定”的讨论,载《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
已出版优秀专著共8部,详见下表:
成果名称 |
作者 |
出版单位 |
发表时间 |
ISBN号 |
中国民法典草案立法建议 |
于海涌 |
法律出版社 |
2016年04月 |
978-7-5118-9288-1 |
法国人格权法(上) |
张民安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2016年01月 |
978-7-3024-2045-3 |
在合法与违法之间:国内法领域法律规避现象的实证研究 |
董淳锷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2015年10月 |
978-7-5620-6394-0 |
我国商法总则理论与实践的再思考:法律适用的视角 |
周林彬 |
法律出版社 |
2015年09月 |
978-7-5118-8247-9 |
《老乞大》与《朴通事》——蒙元时期庶民的日常法律生活 |
徐忠明 |
上海三联书店 |
2015年09月 |
978-7-5426-5304-8 |
香港选举制度的发展及其对香港政治生态的影响 |
郭天武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2015年06月 |
978-7-5097-7301-7 |
法国民法 |
张民安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2015年02月 |
978-7-302-39038-1 |
先秦法律思想史 |
马作武 |
中华书局 |
2015年01月 |
978-7-101-10580-3 |
发表CSSCI核心期刊论文共33篇,其中:一A期刊论文2篇(杨彪,信息治理与社会歧视——中国隐私立法的策略与实践,载《社会学研究》2015年第6期;廖艳嫔,论我国国有企业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制,载《管理世界》2015年第5期)、一B期刊论文2篇(庄劲,犯罪中止自动性之判断——基于积极一般预防的规范性标准,载《政法论坛》2015年第4期;庄劲,递进的犯罪构成体系:不可能之任务,载《政法论坛》2015年第4期)、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CLSCI论文10篇。我院主办了高水平国际学术年会1场、高水平国内学术年会6场,教师在国际重要学术会议作特邀报告12场。
4.发挥智力资源优势,为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专业服务。
依托立法研究与决策咨询基地,为广东法治建设提供立法咨询服务。2015年,中山大学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简称立法基地或基地)为18部广东省地方性法规草案提供50多份咨询报告,承担了4部地方性法规的委托起草工作。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立法法》,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组织下,参与对佛山等五市赋予地方立法权的评估工作。派遣教师协助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好《广东省信访条例》立法后评估执法检查暨深化解析工作。广东省人大主编出版《广东省地方立法实践与探索》一书,总结广东地方立法工作经验和成效,我院老师积极参与该书的编写并获好评。学院教师提交的大多数立法建议均得到了省人大法工委的采纳,并获得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好评。
另外,我院罗剑雯副教授于2015年10月应中国外交部邀请,作为中国代表团顾问赴荷兰海牙参加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判决项目”工作组第五次会议,并积极建言献策。外交部特为罗老师在会议上的出色表现向中山大学发来感谢信,高度肯定了罗老师的工作,衷心感谢她和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长期以来对外交部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