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坛预告】中大法学学术论坛 • 法学家大讲坛第40期、涉外法治名家大讲坛第16期——涉外法治的概念与范围
涉外法治的概念与范围
发布人:何惠莹
发布日期:2024-06-13
主题
涉外法治的概念与范围
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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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址
中山大学东校园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模拟仲裁庭
主讲人
张龑 中国人民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副院长
主办单位
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经费支持
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方圆学术基金
主讲人简介
张龑
中国人民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特聘教授,博导,德国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国家法学、数字法学理论、海外权益保护等,出版有《人民权威与权利》《法治国作为中道》等著作,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
讲座内容
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重要内容。不同于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涉外法治介于二者之间,自成一个体系。从规范法学的角度来看,涉外法治是指国家制定或确认的、跨国家生效的、保护国家海外利益、参与全球治理的立法、执法与司法等活动。从政治法学的角度来看,超级大国往往对外推行普世主义的抽象法治,实质上是霸权主义。涉外法治主要包括两个相互交织的层面,积极层面在于参与全球法律治理改革,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国际法治,消极层面在于以具体法治的方式防御和反制抽象法治及其背后的霸权。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应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家尊严为双重理念基础,以尊重国家主权与尊严、保护核心利益与发展利益以及善意合作与依法斗争相结合为原则,构建包括立法、执法、司法以及涉外法律服务等多个层次的具体制度体系。
初审:胡文蓉
审核:侯雪莹
审核发布:梅成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