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坛预告】中大法学学术论坛 • 法学家大讲坛第36期、涉外法治名家大讲坛第12期——香港法律适应化问题

香港法律适应化问题

发布人:何惠莹 发布日期:2024-05-21
主题
香港法律适应化问题
活动时间
-
活动地址
中山大学东校园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模拟仲裁庭
主讲人
黄惠冲 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秘书长、律政专员、香港资深大律师
主办单位
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经费支持
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方圆学术基金

主讲人简介

黄惠冲

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秘书长、律政专员、香港资深大律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曾以法律政策专员身份掌管宪制及政策事务科(推广香港作为国际法律枢纽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以及以副刑事检控专员身份先后负责刑事检控科辖下商业及贪污罪案分科的工作、出任该科人事主管和领导讼辩分科。法律改革委员会的使命包括提出令香港的法律更有效、更易于被市民理解和更切合社会需要的改革建议。黄先生在香港大学修读法律,于1993年获认许为大律师,自2009年起成为认可调解员,并在2013年获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委任为资深大律师。在三十年多的律政生涯之中,历任司内多个科别的职位,除在各级法院和审裁机关出庭处理不同类型的案件(刑事案包括暴力犯罪、欺诈、洗黑钱等,而民事案则包括司法复核、人身保护令和与选举有关的申请等,还有涉及死因、专业纪律、内幕交易等研讯),他亦参与立法会的工作解释政府政策和在立法程序提供协助,使政府提出的条例草案得以顺利通过等。曾出任成员的法定机构有高等法院规则委员会、终审法院规则委员会和较高级法院出庭发言权评核委员会。

 

 

 

讲座内容

香港特别行政区回归后,根据基本法的规定,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保持香港的法律能与时并进,最重要是配合香港在“一国两制”宪制框架下作为现代法治社会的地位。法律改革委员会定期就香港成文法进行系统性检讨,有关工作主要涉及三个范畴:法律适应化修改;整合法律;废除过时的法律。结合法律改革委员会的实践,探讨香港法律制度未来的发展。

 

初审:胡文蓉

审核:侯雪莹

审核发布:梅成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