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关于评选2023年“中山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发挥勤工助学工作的育人功能,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1〕43号)、《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评选2023年“中山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通知》(学生〔2024〕12号),现学院组织开展2023年“中山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对象:2023年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全日制学生;
名额:各单位推荐的参评人数不超过实际每月固定岗平均在岗学生人数的20%,故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本次推荐参评人数为6人。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参评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 道德品质优良,态度端正,在勤工助学学生中有很好的表率作用;
4. 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勤工助学各项管理规定,服从设岗单位的工作安排,按要求参加勤工助学培训,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5. 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依时守时,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工作能力较强,能较为出色地完成设岗单位交办的工作,并能如实登记劳动时间;
6. 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虚心学习,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乐于奉献;
7. 坚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评选时段内在岗,且在岗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8个月;
8. 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评选机构、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如实填写《中山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1)、中山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并根据附件2要求撰写个人事迹材料,向设岗单位提出申请;
(二)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成立评优评审工作小组,对候选人的参评资格进行审核;
评优评审工作小组包括本单位勤工助学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2名及以上学生助理代表。评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审核申报材料、组织申报人述职、听取学生助理意见,核定推荐名单。
(三)学院对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如无异议,则确定候选名单;
(四)最终结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复审、公示并颁发证书。
四、材料提交时间、提交方式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1月20日24点前提交电子版压缩包材料(附件1、附件2和附件3),邮件主题和压缩包以“姓名+2023年勤工助学评优材料”命名发至邮箱lawjiangzhu@163.com
附件:1.中山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
2.中山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说明
3.中山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候选人汇总表
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学工部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