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台湾学生(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史亚丽 发布日期:2023-11-22

各位同学: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3〕482号),学院现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台湾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申请条件

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台湾本科生奖学金申请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四)在校期间勤奋刻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参评单位的排名百分比在全校满足参评奖学金条件的港澳台及华侨学生中排名前50%(含50%)或入学考试成绩优秀;

(五)满足《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第二十四条规定。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请学生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件1或附件2),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学生须向院系提交《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或《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及《2023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申请表须本人亲笔签名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网址: https://xgxt.sysu.edu.cn/jxj)在线申请

《申请表》(附件3或附件4)须同时提交电子版(word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只提交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11月23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邮箱lawjiangzhu@163.com;文件及邮件主题注明“**年级**班+姓名+**奖学金”。

纸质版材料:11月23日下午5点前,2020级、2021级、2022级交至东校园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楼学工部A202;2023级交至南校园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楼305史亚丽老师处。

华侨学生还需提交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侨务部门核发的华侨身份证明书。

未按时按要求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的同学,视为放弃此次奖学金评选申请。

(二)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公示,并将申请学生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并组织校级评审与公示,学校将通过公示的推荐获奖学生名单报教育部复核审定,最后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以教育部发文为准。

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3.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4.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5. 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6. 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学工部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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