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24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
根据《中山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山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招收办法。
一、申请条件及程序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条件。
(二)申请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2. 学生证复印件1份,应包含学生证盖学校钢印页、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并提供专业排名证明。
5. 国家英语六级成绩单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在校期间获奖证书或能体现本人研究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研究报告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三)申请时间与方式
经我院推免预申请综合考核合格的考生,须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系统预计于9月29日开通报名功能,10月20日关闭录取功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1)申请者须于9月26日起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申请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复试、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推免预申请综合考核合格的考生须于9月29日上午08:00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正式报名,申请的志愿务必与预申请报考专业和方向保持一致。
(3)我院预计将于9月29日中午12:00起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在系统中完成复试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须打印并填写《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24年法律硕士推免生专业方向志愿表》(附件1),并于9月27日中午12:00前将本人手写签名的志愿表扫描为PDF文件(文件命名为“专业+姓名+法硕方向确认”),发送至指定邮箱:shezm@mail.sysu.edu.cn。报名法律(非法学)专业志愿选择范围:普通、涉外律师,可选择1-2项;法律(法学)专业志愿选择范围:普通、涉外律师、国际仲裁,可选择1-3项。
(四)拟招生计划数
招生单位名称 |
专业代码(6位) |
专业名称 |
方向代码 (2位) |
方向名称 |
拟招生计划 |
||
考试招生计划 |
接收免试生计划 |
合计 |
|||||
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
030100 |
法学 |
01 |
法学理论 |
1 |
—— |
1 |
02 |
法律史 |
1 |
—— |
1 |
|||
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1 |
2 |
3 |
|||
04 |
刑法学 |
1 |
2 |
3 |
|||
05 |
民商法学 |
2 |
3 |
5 |
|||
06 |
诉讼法学 |
2 |
2 |
4 |
|||
07 |
经济法学 |
1 |
2 |
3 |
|||
0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1 |
3 |
4 |
|||
09 |
国际法学 |
4 |
4 |
8 |
|||
Z1 |
法学(立法学) |
1 |
2 |
3 |
|||
合计 |
15 |
20 |
35 |
||||
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法律硕士)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01 |
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 |
35 |
30 (含普通23、涉外律师7) |
65 |
035102 |
法律(法学) |
01 |
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 |
45 |
40 (含普通23、涉外律师7、国际仲裁10) |
85 |
|
合计 |
80 |
70 |
150 |
注:以上为拟招生计划,以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一)资格核查
我院将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定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核查。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考生若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或有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复试办法
复试以线下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内容重点考察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实践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业务能力考核满分70分。
2.考核时间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考核方式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考核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三)待录取
1. 按法学硕士各招生方向及法律硕士各招生专业分别对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同分的情况下按照业务能力成绩排序,仍然同分则按预申请时的学业成绩排名百分比排序。
2.法学硕士按招生学科方向,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法律硕士按招生专业,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据考生所填专业或方向志愿顺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获得我校相关招生院系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6.获得免试生拟录取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本人签署的《中山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附件2)。
拟录取的推免生可携带中山大学体检表(附件3和4)自行在本科高校门诊部或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体检表寄回我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审
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五、其他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
电话:020-84115890(法学硕士)
020-84115891(法律硕士)
邮箱:yaojinf@mail.sysu.edu.cn(法学硕士)
shezm@mail.sysu.edu.cn(法律硕士)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二)申诉
电话:020-84115890(法学硕士)
020-84115891(法律硕士)
邮箱:yaojinf@mail.sysu.edu.cn(法学硕士)
shezm@mail.sysu.edu.cn(法律硕士)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附件:
1.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24年法律硕士推免生专业方向志愿表
2.中山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
3.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内体检专用)
4.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外体检专用)
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