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4年以单独考试方式招收法学专业(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人:姚金芳 发布日期:2023-09-25

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肇始于1924年孙中山先生手创的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学院。目前,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拥有法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设有11个专业方向)、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设有11个专业方向)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是教育部、司法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实施高校,设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国首创立法学和港澳基本法研究两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拥有教育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部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等。

一、招生学科及方向

中山大学2024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法学专业(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教学计划及授课由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负责。

学科:法学(专业代码:0301)

方向:法学(立法学)(方向代码:0301Z1)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7人。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5.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

6.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7.经所在单位同意作为本单位定向就业培养,并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8.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9.上述各类报考人员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将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提交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中山大学报考点(代码:4413)公告》(网址: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article/427)的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院系网页了解中山大学校内外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中山大学报名点采取网上确认信息、缴纳报名费、采集图像的方式。中山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考生报名信息的时间初定为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中山大学报考点规定的网上确认方式提供相关材料、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

具体时间和要求请留意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postgraduate)的后续网上确认公告。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初试

(一)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1) 111 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

(2) 240 英语(单考)

(3) 649 法学基础(单考)

(4) 904 立法学专题(单考)

(二)初试时间

北京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考场由中山大学安排在广州校区。

(四)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单独考试的4门初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采用闭卷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六、复试、调剂及体检

(一)中山大学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我院根据上线生源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可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二)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详见我院网站主页(网址/)于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我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专家推荐信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须配合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七、学习方式、培养校区(校园)

采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寒暑假不排课。上课地点为我校广州校区南校园(具体视教学安排而定)。第一、二学年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后,于第三学年进入硕士论文写作阶段。

八、收费标准

1.学制3年,学费按3年收取,每生每年60000元。收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网址 https://xxgk.sysu.edu.cn/cat/122,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开事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逾期不缴纳学费者,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学生来校听课和接受老师指导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由用人单位或学生本人负责。

3.按教育部规定,学校不负责非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它福利待遇。

九、修业年限及学位授予

基本学制3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5年)。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山大学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2024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一)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电话:020-84115890

邮箱:yaojinf@mail.sysu.edu.cn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二)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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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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