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一)复试分数线
我院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代码 |
方向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备注 |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
030100 |
法学 |
01 |
法学理论 |
350 |
50 |
50 |
90 |
90 |
|
030100 |
法学 |
02 |
法律史 |
385 |
50 |
50 |
90 |
90 |
|
030100 |
法学 |
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375 |
50 |
50 |
90 |
90 |
|
030100 |
法学 |
04 |
刑法学 |
360 |
50 |
50 |
90 |
90 |
|
030100 |
法学 |
05 |
民商法学 |
350 |
50 |
50 |
90 |
90 |
接受法学专业其它方向符合条件的考生申请调剂 |
030100 |
法学 |
06 |
诉讼法学 |
350 |
50 |
50 |
90 |
90 |
接受法学专业其它方向符合条件的考生申请调剂 |
030100 |
法学 |
07 |
经济法学 |
365 |
50 |
50 |
90 |
90 |
|
030100 |
法学 |
07 |
经济法学 |
330 |
45 |
45 |
85 |
85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030100 |
法学 |
0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375 |
50 |
50 |
90 |
90 |
|
030100 |
法学 |
09 |
国际法学 |
350 |
50 |
50 |
90 |
90 |
|
030100 |
法学 |
Z1 |
法学 (立法学) |
350 |
50 |
50 |
90 |
90 |
|
035101 |
法律 (非法学) |
|
|
340 |
50 |
50 |
90 |
90 |
|
035102 |
法律(法学) |
|
|
340 |
50 |
50 |
90 |
90 |
|
035102 |
法律(法学) |
|
|
320 |
45 |
45 |
85 |
85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二)复试名单
1.法学硕士复试名单
(1)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符合法学硕士各方向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具备参加复试的资格。考生可以通过学院官网查询法学硕士复试名单(见附件1)。
(2)根据我院2022年法学硕士初试上线人数情况,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方向可接受符合下列条件的法学硕士考生申请方向调剂:
①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但未达到我院原报考方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
②达到我院法学硕士原报考方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如放弃原报考方向的复试,可申请调剂。
民商法学方向拟接受3名、诉讼法学方向拟接受2名符合上述条件的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如申请上述方向调剂的考生人数多于该方向拟接受的调剂复试名额,则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往低分依次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政治理论课成绩排序,初试政治理论课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外语课成绩排序,初试外语课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业务课1成绩排序。
符合条件的法学硕士考生如有意申请调剂,填写《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22年法学硕士方向调剂申请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提交表格。
2.法律硕士复试名单
(1)初试成绩符合我院法律硕士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具备参加复试的资格。考生可以通过学院官网查询法律硕士复试名单(见附件3)。
(2)2022年我院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方向30人,其中全日制法律(非法学)15人,全日制法律(法学)15人,学制均为三年。目前两个专业均已各招收涉外律师方向推免生7人,各剩余公开招考计划8人。
(3)具有我院全日制法律(非法学)、全日制法律(法学)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填写《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22年法律硕士报考方向确认表》(见附件4),考生可以填写“涉外律师方向”和“非涉外律师方向”两个志愿,并按要求提交表格。
(三)招生计划
我院各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学科专业(方向)代码 |
学科专业(方向)名称 |
总计划 |
已招推免生 |
公开招考计划 |
备注 |
030101 |
法学理论 |
4 |
2 |
2 |
|
030102 |
法律史 |
3 |
0 |
3 |
|
0301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3 |
2 |
1 |
|
030104 |
刑法学 |
4 |
1 |
3 |
|
030105 |
民商法学 |
9 |
2 |
7 |
|
030106 |
诉讼法学 |
3 |
1 |
2 |
|
030107 |
经济法学 |
6 |
3 |
3 |
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 |
03010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3 |
2 |
1 |
|
030109 |
国际法学 |
8 |
5 |
3 |
|
0301Z1 |
法学(立法学) |
2 |
0 |
2 |
|
035101 |
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 |
61 |
14 |
47 |
公开招考计划含非涉外律师方向39,涉外律师方向8 |
035101 |
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 |
30 |
0 |
30 |
|
035102 |
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 |
71 |
18 |
53 |
公开招考计划含非涉外律师方向45,涉外律师方向8 |
035102 |
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 |
40 |
0 |
40 |
|
035102 |
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 |
2 |
0 |
2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035102 |
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 |
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3.学籍学历证明(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5.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6.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9.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二)复试补充材料
我院根据复试要求,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请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作为复试综合评价的评分依据。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复试考生于3月31日12:00前提供以上第(一)和第(二)项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连同其他材料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通过邮件提交。
1.请将资格审查材料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专业+姓名+资格审查材料”);
2.请将复试补充材料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专业+姓名+复试补充材料”);
3.其他材料。法学硕士方向调剂申请表,表格签名后扫描成PDF文件(命名为“专业+姓名+学硕调剂申请”);法律硕士报考方向确认表,表格签名后扫描成PDF文件(命名为“专业+姓名+法硕方向确认”)。
以上材料发送至以下邮箱:yaojinf@mail.sysu.edu.cn(法学硕士);shezm@mail.sysu.edu.cn(法律硕士),邮件主题格式:“考生编号-姓名-复试材料”。
以上材料,复试前提交原件扫描件,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总分:复试总分500分,占入学总成绩的50%。
3.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考核办法: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由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
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分)
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等。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法学硕士各招生方向及法律硕士各招生专业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单独排名,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的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政治理论课成绩排序,初试政治理论课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外语课成绩排序,初试外语课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业务课1成绩排序。
3.对于接受调剂的法学硕士招生方向,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全日制法律硕士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据考生所填志愿顺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5.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值的60%为不合格)。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信息公布
我院将在学院主页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分学科专业(方向)的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1.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电话:020-84115890(法学硕士)
020-84115891(法律硕士)
邮箱:yaojinf@mail.sysu.edu.cn(法学硕士)
shezm@mail.sysu.edu.cn(法律硕士)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二)申诉
电话:020-84115890(法学硕士)
020-84115891(法律硕士)
邮箱:yaojinf@mail.sysu.edu.cn(法学硕士)
shezm@mail.sysu.edu.cn(法律硕士)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