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19-2020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按照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0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20〕128号)文件要求,在前期综合测评工作的基础上,我院现开展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所有奖项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参评资格及《中山大学2020学年捐赠奖学金评选奖项及要求》的各项条件。
2.秋季学期未注册的研究生不能申请。
3.已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一般不再兼得其他研究生奖学金。2020级研究生新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
4.除国家奖学金有特别填表要求外,其余奖学金均须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二、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
奖学金项目 |
博士 |
法学硕士 |
法律(法学) |
法律(非法学) |
国家奖学金 |
1 |
1 |
3 |
2 |
许仲伟法学基金奖学金(7000元/人) |
6 |
12 |
5 |
5 |
陈致中奖学金(10000/人) |
10,国际法4名、其他专业(刑法、民商法、诉讼法除外)6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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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久隆奖学金(10000/人) |
5,限诉讼法、民商法、刑法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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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10000元/人) |
本科是中大的2020级硕士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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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奖学金 (7000元/人) |
法律硕士二年级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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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林学术奖学金 |
按照奖学金的特殊要求,不区分名额 |
三、奖学金具体要求
(一)学校奖学金
A.国家奖学金7个(其中博士1个,法学硕士1个,法律(法学)3个,法律(非法学)2个)
1.评选范围: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正常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 资助金额: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万元。
- 特别说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差额推荐,最终获奖名额以学校公示为准。
B. 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4个)
1.评选条件及标准:本科为中山大学的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一年级博士研究生、本科为中山大学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具体标准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本科学校为中山大学;
(7)报考中山大学研究生并被录取。
2. 评选名额及金额:全校名额为直博生20名,硕士研究生160名。我院名额为本科是中大的2020级硕士4名。
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10000元/人。
3.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参评单位汇总表》
C. 三星奖学金(1个)
1.评选范围: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管理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物医院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硕士二年级研究生
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勤奋、刻苦,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奖励名额及金额:全校共8名,我院名额为硕士生1名,奖励金额7000元/人。
4.报送材料:《三星奖学金申请表》、《参评单位汇总表》
(二)学院奖学金
A.:金久隆奖学金:5个(不一定满额)
1.评奖对象:金久隆奖学金
奖学金用于奖励学院全日制就读法学专业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含硕士、博士)。
2.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攻读学位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限于诉讼法、民商法、刑法专业。申请人必须本科为法律(学)本科毕业、研究生第一学年所学全部课程均取得优秀成绩。具体为:A.本科所学法律专业(非法律课程不计)每科达 80 分,拟申请专业领域必须是申请人现在研究生攻读领域,且研究生第一学年法律专业课程每门为 85 分(非法律课程不计)以上;或者B.在该申请专业领域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法学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性论文,且本科成绩(必须是法律专业)不能超出三门科目低于75分。优秀论文涉及主要问题所在领域的法律专业课程成绩不能低于85分。
3.奖励金额:该奖学金每年获奖人数 5 名,每名奖励 1 万元。条件不符合致使不足 5 名,则缺席处理。除非基金扩大,否则每年每一专业领域不得超过 2 名获奖者。
4.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科研证明材料;
(2)申请人的推荐人的推荐信、对真实情况的判定及认可, 推荐人的联系方式;
(3)申请人的曾经社会工作经历的详细说明;
(4)申请人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其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在未来任何时间内,如发现其材料含有虚假材料,学院或奖学金理事会均有权追索获奖者该等奖学金。
5.特别说明:该项奖学金由金久隆奖学金理事会结合申请材料及面试确定获奖人选。
B.陈致中法学基金奖学金(10个)
1.奖励对象:
奖励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部分学科(诉讼法、民商法、刑法等有专项奖学金的专业除外)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奖励条件
(1)思想品德好,积极向上;
(2)攻读学位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专业表现突出,拥有如下条件之一者:
①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考取法学领域博士或到境外做法学博士后;
②有志于深入研究法学某一冷门专业,一定程度上填补国内该专业空缺;
3.奖励人数及金额
(1)奖励部分学科优秀研究生具体方案为:奖励对象10人,奖励金额一等奖10000元/人/年,二等奖5000元/人/年。
(2)奖励名额分配:国际法专业4人(原则上硕士生及博士生各2人),其他6学科每学科各1人。
(3)如经评审委员会确定,申请者达不到要求,则名额可空缺。一等奖和二等奖由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
3.特别说明:该项奖学金由陈致中法学基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确定最终获奖人选。本奖学金与同类捐赠奖学金不可兼得,俊林学术奖学金除外。
C.俊林学术奖学金
1.评奖对象及范围:
(1)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全日制在读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奖励范围:学生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出 版学术专著和译著。
2.参评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攻读学位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评选学年度,所有课程成绩合格;
(4)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和译著。刊物分类标准参照中山大学《关于公布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目录的通知》执行,并以当年《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目录》为准。
A.所有成果以已经正式公开发表或出版为准,用稿通知书或出 版合同不予认可;
B.作者须以“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论文,且为第一作者;与导师合作发表的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也可视为第-作者;
C.著作作者须排在前2位。
- 奖励金额:
(1)在“一类重要期刊 ”(不区分一A、一B重要期刊) 以及SSCI、 SCI之 一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奖励人民币壹万元(¥ 10,000);
(2)在“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简称“CLsCI”或法学15种重要刊物)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或出版一本学术专著和译著,奖励人民币伍仟元(¥ 5,000);
(3)在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奖励人民币叁仟元(¥ 3,000)。“重要核心期刊”包括:A.被 CSSCI (含扩展版、 集刊)收录的重要期刊(列入黑名单期刊除外);B.《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光明日报》(理论版)、《人民日报》(理论版)(要求发表的论文在3000字以上);C.境外外文期刊,要求必须是匿名审稿并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
D.许仲伟法学基金奖学金:(28个)
1.奖励对象:
奖励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奖励条件:
(1)基本条件
a.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b.有良好的学风、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c.努力学习,完成教学计划或培训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秀;
d.研究生须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具有较强的学术科研创新能力,科研态度严谨,并取得一定成果。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高水平决策研究成果,或获得省级以上学术(科技)竞赛奖,或参加学术会议,提交论文并获奖,或研究生综合测评分数名列前茅。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奖(助)学金的评定:
a.该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b.上一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补考、重考者;
- 奖励人数:研究生28名。其中,博士6名,法学硕士12名,法律(法学)5名,法律(非法学)5名。
- 奖励金额:7000元/人/年。
- 特别说明:该奖学金原则上不与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其他捐赠奖学金重复获得,俊林学术奖学金除外。
(三)参评条件、程序和材料
-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于没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原则上按综合测评分数高低对应奖项金额高低的原则,排序推荐申请同学的所获奖项。
- 金久隆奖学金、陈致中法学基金奖学金、俊林学术奖学金、许仲伟法学基金奖学金因需专门评审委员会选拔,所以不受上述规则限制。因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未有综合测评,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也不受上述规则限制。
- 请大家先用铅笔在申请表格相关奖项名称栏标明拟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建议把所有奖项都写上,以方便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奖项调整。
- 请所有有意参评本通知所列的学校、学院奖学金的同学按照下列时间提交材料:
A.国家奖学金:请于10月12日上午12时前将以下相关书面材料报送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学工部A203。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研工办邮箱sysulawxg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提交材料包括(相关表格请双面打印,签名须手写):
(1)《中山大学2020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纸质版,双面打印,请勿更改表格格式,签名须手写;
——该表中的“推荐人”意见为导师意见。如因时间关系来不及填写意见和签名,可先提交表格。
(2)《2020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电子版)
——此表请要按照不同学生类别填写,无需书面版,只需将电子版发至sysulawxgb@163.com。表格及邮件请以“姓名-专业—国家奖学金汇总表”命名。
(3)所有成果材料复印件。
B.其他各类奖学金
(1)《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先用铅笔在申请表格相关奖项名称栏标明拟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建议把所有奖项都写上,以方便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奖项调整。
——导师意见栏需自行找导师签名,导师意见以下栏目不用填写);因不同的奖学金有不同的评审要求,故建议该表多填写几份找导师签好名,以备评审之用。
——本审批表除书面版外,另需发一份电子版至sysulawxgb@163.com。
(2)《参评单位汇总表》
——此表无需书面版,只需将电子版发至sysulawxgb@163.com。邮件请以“*级硕士生/博士生+学号+姓名+奖学金材料”命名。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由于上交学校的奖学金材料不退回,金久隆奖学金、陈致中奖学金、俊林学术奖学金均需要材料评审,故申请校级奖学金及上述三项院级奖学金的同学,按照申请奖学金的数量分别准备好证明材料)
说明:除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提交有特殊要求外,其他各项奖学金申请材料请于10月15日下午5时前交到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学工部,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sysulawxgb@163.com。为便于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参评的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要求准确、完整报送相关材料,如因为报送材料不齐耽误评选,自行负责。
附件:各类申请表格及汇总表
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学工部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