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21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办法
根据《中山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 》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招收办法。
一、复试资格与申请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 》相关条件。
(二)申请材料
1.所有申请者均须登录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向我院提交参加免试生复试的申请,并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等材料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供我院审核。
2.我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差额复试名单。
(三)申请时间与方式
所有免试生于10月14日下午16:00前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申请参加法学硕士(学术型学位)推免生复试的考生如有意愿报读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须同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写两个专业志愿。
我院将于10月15日16:00前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10月16日12:00前在系统中确认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拟招生计划数
院系 名称 |
专业 代码 |
专业 名称 |
方向码 |
学科方向名称 |
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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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人数 |
免试生 人数 |
合计 |
备注 |
|||||
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
030100 |
法学 |
01 |
法学理论 |
3 |
1 |
4 |
|
02 |
法律史 |
2 |
1 |
3 |
|
|||
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2 |
2 |
4 |
|
|||
04 |
刑法学 |
2 |
2 |
4 |
|
|||
05 |
民商法学 |
4 |
6 |
10 |
|
|||
06 |
诉讼法学 |
1 |
2 |
3 |
|
|||
07 |
经济法学 |
2 |
2 |
4 |
|
|||
0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1 |
2 |
3 |
|
|||
09 |
国际法学 |
2 |
6 |
8 |
|
|||
Z1 |
法学(立法学) |
2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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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21 |
25 |
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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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法律硕士)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01 |
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 |
25 |
25 |
50 |
|
035102 |
法律(法学) |
01 |
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 |
31 |
30 |
61 |
|
|
合计 |
56 |
55 |
111 |
|
注:以上为拟招生计划,免试生以实际接收人数为准,学校将于10月底公布各学院考试招生计划。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时间
(1)法学硕士:2020年10月19-20日(周一和周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并保持通讯工具正常使用。
(2)法律硕士:2020年10月21日(周三)上午09:00。考生须在08:30前到南校园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302室报到。
2.复试地点
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二、复试录取工作
(一)资格核查
复试当天进行资格核查。审查并提交的材料包括:①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④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能看清所在学校名称)。
考生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资格核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二)复试办法
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考生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写作水平等,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
2.复试时间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方式
(1)法学硕士按学科方向分组进行复试。
(2)同时报名法学硕士和法律(法学)两个专业的考生,须分别参加法学硕士和法律(法学)专业的复试。
(3)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免试生逐个进行面试。复试分组进行,分组名单于复试当天公布。
(4)复试采取由复试小组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5)复试评分。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
(三)复试录取
1.复试按照学科分类录取。
2.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报学校审核后在我院公告栏进行公布。拟录取免试生名单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
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于我院发出待录取通知12小时内在招生系统进行确认,否则考生的待录取资格可能会被撤销。完成录取确认的考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获得免试生拟录取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本人签署的《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见附件)。法学硕士拟录取考生须提交由导师签名确认的《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21年法学硕士推免生接收导师确认表》。
(四)体检
1.获得免试生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到南校区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9办公室领取体检表或直接下载体检表(见附件),并到南校园门诊部体检。
2.免试生也可自行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含一流高校、重点高校的校医院),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见附件)。自行体检的考生须于10月25日前寄回体检表。免试生也可以提前在符合要求的医院完成体检,复试当天提交复试体检表。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招生类别及相关说明
(一)推免生的招生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除外;录取为国防生的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硕博连读,不能申请转专业、领域或方向。
四、修业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法学硕士3年,法律(法学)2年,法律(非法学)3年。各学科专业修业年限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
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
电话:020-84115890 39332874(法学硕士)
020-84115891 39332874(法律硕士)
邮箱:hongshx@mail.sysu.edu.cn (法学硕士)
shezm@mail.sysu.edu.cn (法律硕士)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二)申诉
电话:020-84115890 39332874(法学硕士)
020-84115891 39332874(法律硕士)
邮箱:hongshx@mail.sysu.edu.cn (法学硕士)
shezm@mail.sysu.edu.cn (法律硕士)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