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学年秋季学期全日制法学硕士、法律硕士选课通知(含硕、博课表)

发布人:中山大学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08-06

法学硕士及法律硕士研究生:

        我院将于8月14日09:00开通网上选课系统,19级新生于8月31日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进行选课。全部同学务必在9月8日17:00前登录中山大学教育管理服务平台进行2019学年秋季学期选课。(课程表见附件)

       请从http://uems.sysu.edu.cn/graduate/web/login.html进入“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培养→学生选课→选择培养方案课程或本院系课程(根据自己的选课、修课情况进行选课)→在所选的课程上点击“选课”。 

注意事项:

1. 选课时一定要点击“选课”方可有效,提交后过了选课时间不得退选。

2. 请同学们务必把秋季学期所上的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都在系统中选上,否则将无法出具成绩。

3.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学前沿讲座为19级法学硕士专业基础课,19级法学硕士全部同学都必须选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不用本人在选课系统中选修,由学校统一安排,请根据课程表安排上课,包含港澳台学生。

4.19级法学硕士同学,本方向必修课为必选课,其它方向必修课可根据各自情况选修,按培养方案(见附件)要求最少选择一门其它方向必修课,可以在本学期选修也可在第二学期选修。18级、17级同学可选修本学期所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必修和选修,如选择必修课系统将会自动转为选修课学分。

5. 法律硕士申请《外语》免修免考的同学可不用在系统上选该门课程。法律硕士培养方案请查阅http://law.sysu.edu.cn/node/1889(中山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从2017级开始执行))。

6.博士生和19级非全日制立法学单考班同学无需在系统中选课,由学院统一安排,上课课表请查阅附件。

7.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各班长汇总之后及时报送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教务办公室。

联系人:洪老师(法学硕士) 84115890

              佘老师(法律硕士) 84115891

 

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教务部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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