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18-2019学年"文明宿舍"创建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优化宿舍环境,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构建和谐文明校园,现继续开展 “文明宿舍”创建与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与评选对象
非毕业班学生宿舍
二、创建要求及创建期
(一)创建要求
1. 实施“先创建、后评选”原则。凡拟参加文明宿舍评选的宿舍需提前申请创建。
2. 所有非毕业班学生宿舍原则上需参加文明宿舍创建。
(二)创建期
所有非毕业班宿舍填写《中山大学文明宿舍创建申请表》(附件1)和《2018-2019学年中山大学文明宿舍创建汇总表》(附件2),请各班级汇总好班级全部宿舍的申请表和汇总表,于5月14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到839368440@qq.com,邮件主题注明“**年级**班级文明宿舍创建”。
三、评选条件及流程安排
(一)评选条件
1. 宿舍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 宿舍成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爱护学校荣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中山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
3. 宿舍凝聚力强,有良好的宿舍文化,宿舍整体氛围和谐、健康、向上;
4. 宿舍学习气氛浓厚,具有优良学风;
5. 宿舍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本科生体质健康测试参测率达100%,合格率(达标率)达100%(不包含获批准免测学生);
6. 宿舍制度健全,有宿舍公约,宿舍长认真负责,制度能贯彻落实;
7. 宿舍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宿舍内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自行打扫宿舍内的卫生,自觉爱护宿舍周围绿化地,共同创造文明、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
8. 宿舍成员安全意识强,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知识;
9. 宿舍成员按时作息,不干扰和影响其他成员的休息和学习;
10. 宿舍成员爱护宿舍环境,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和使用宿舍设施。
11. 在评选年度内,宿舍成员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者有违反《中山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行为的学生宿舍,不得申报文明宿舍。
12. 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申报。
(二)评选流程安排
1. 5月16日前,宿舍向学工部递交参评材料。
参评宿舍向学院递交《中山大学文明宿舍评选指标体系(测评表)》(附件3)和《2018-2019学年文明宿舍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5)以及宿舍成员学习成绩单、宿舍建设特色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2. 6月14日前,宿舍向物业管理部门和学工部递交审核材料。
参评宿舍向物业管理部门递交《中山大学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附件4),物业管理部门在《中山大学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上对参评宿舍的遵守内务卫生、安全纪律等作出客观的评价,并加盖公章。
参评宿舍将加盖公章的《中山大学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附件4)于6月15日下午5点前交至学工部A202。
3. 6月28日前,学院评选出文明宿舍并公示。
4. 7月20日前,学校复审、公示、发文表彰。
学生工作管理处对候选宿舍的材料进行复审,并对候选宿舍的内务卫生、安全纪律等情况进行抽查。 学生工作管理处对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最终结果以学校发文公布为准。
四、其他相关要求
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凡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由宿舍成员承担相应后果。欢迎广大师生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0-39332302。
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学工部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