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关于评选2018年“中山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发挥勤工助学工作的育人功能,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5号),现开展2018年“中山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对象:2018年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全日制学生;
名额:3 人。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时段: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参评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道德品质优良,态度端正,在勤工助学学生中有很好的表率作用;
4.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勤工助学各项管理规定,服从设岗单位的工作安排,按要求参加勤工助学培训,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5.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依时守时,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工作能力较强,能较为出色地完成设岗单位交办的工作,并能如实登记劳动时间;
6.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虚心学习,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乐于奉献;
7.坚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评选时段内在岗,且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
8.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评选机构、评选程序
(一)申报者需认真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按时提交至学工部;
(二)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成立评优评审工作小组,对候选人的参评资格进行审核;
评优评审工作小组由本单位主管勤工助学工作的领导、老师以及3至5名学生助理代表组成。评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审核申报材料、组织申报人述职、听取学生助理意见,核定推荐名单。
(三)最终结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复审并公示。
四、其他说明
申报“中山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学生若符合评选条件但目前不在岗,可向原工作单位(在该单位工作时间符合评选要求)申请参评。
五、材料提交时间、提交方式
各位申报者请于4月23日下午5点前提交电子版压缩包材料(附件1和附件2,只需提供excel电子版),邮件主题和压缩包以“姓名+2018年勤工助学评优材料”命名发至邮箱lawjiangzhu@163.com。
附件:1.中山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
2.中山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候选人汇总表
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学工部
2019年4月18日